今年以来,我部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系列关于统一战线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县乡换届,对全市党外干部进行了全面调研,剖析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探寻了对策建议。
一、我市党外干部队伍总体情况
全市副科级及以上党外干部411人(含民主党派53人)。其中,副厅级6人,县处级44人,正科级109人,副科级252人。女干部169人,占41.1%。35岁及以下80人,占19.5%;36至40岁40人,占9.7%;41至45岁59人,占14.4%;46至50岁84人,占20.4%;51至55岁109人,占26.5%;55岁以上39人,占9.5%。大学及以上学历269人,占65.5%;专科学历127人,占30.9%;中专及以下学历11人,占2.7%。
从分布情况看,市直部门党外干部主要分布在教育、卫计、文广三个系统,占党外干部总数的32%。县市区党外干部主要分布在乡镇、卫生、教育、文化等部门,各县市区之间党外干部分布也不平衡,最多的县党外干部达40人,最少的县党外干部不到10人。
二、党外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体制内”与“体制外”的矛盾。由于体制、机构改革的原因,大部分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都属于事业单位、企业人员或民营企业主等,不是公务员编制。在推荐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担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时,往往因为其身份编制及缺少行政的台阶而受阻,影响了目前党外干部实职安排的步伐。
2、现行干部选拔任用新要求与党外干部配备之间的矛盾。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要求,干部选拨任用从一般科员到副科,至少需要3年。同时按照现有的干部选拔程序,在事业单位提拔副科需满一年后才能进行公务员登记,年龄还要在40岁以下,这无形的就给党外人士进入公务员队伍设定了较高的门槛。此外,党外干部相对集中在教、文、卫、农业等系统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从事教学、医务、农技等专业工作,在本地本单位晋升职务受领导班子职数配备限制难以落实党外副职领导职务。各级制定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相关文件中的一些规定、提法,弹性较大,缺乏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具体细则及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和措施。靠政策、按比例选拔党外干部的做法已经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3、党外干部后备力量不足与对党外干部的数量质量要求之间的矛盾。从目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中公务员的成分看,一方面新招录公务员党外身份的很少,绝大多数己在大学期间加入中共,党外干部后备力量面窄;另一方面,现任党外干部数量不够,而且断层明显,大多数党外干部任的都是副职,往往提拔也多是上一级副职,这样造成任职经历上形成空缺,这种“越级”现象给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带来很大难度,也不符合干部成长的一般规律。党外干部成长环境单一,缺乏多层次多角色的岗位锻炼,虽然在专业技术上有一定优势,但对科学理论的系统学习不够,缺乏理论到实践的过程和驾驭全局及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实践锻炼不够。在培养方面,仅注重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的培养,缺乏实践锻炼。造成党外干部人选的质量参差不齐,推荐成功率不高。
三、几点建议
1、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情况作为各地方、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指标。坚持循序渐进、平衡发展原则,在党外干部与党员干部之间,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做到整体谋划、全面推进、平衡发展。
2、出台有关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岗位安排的规定。在实职岗位安排方面,党外代表人士应不受编制性质的影响,给予优先考虑推荐。打破部门、系统和地区条块,由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统战部门集中调配,交流使用,把事业、企业单位的一些优秀并适合担任行政工作的党外干部,选调到政府机关任职。对比较优秀的党外后备干部,采取小步快走、多岗位锻炼的方法,及时安排他们进行轮岗或到基层挂职锻炼。待条件和时机成熟后,及时提拔使用,充实到领导班子中来。同时,比照省市做法,在县直部门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增设党外干部专用领导职数。
3、拓宽党外干部入口通道。突破部门、行业、身份等限制,实现人才选拔的宽领域、广覆盖。如,很多教师、医生、农艺师、律师,目前在专业方面有较高的职称,但无任何行政职级。对其中一些特别优秀的,应参照其专业职称与行政职级相对等的来进行把握和选配。对成绩突出、特别优秀、群众公认的党外干部,可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破格提拔使用,甚至担任部门和单位行政正职。
4、对专业性较强的党外干部要从长远培养。如,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的专业性要求非常高,不能拉夫凑数,也不能求全责备,为了防止用时无人的现象,建议尽早着手有意向性的培养,建立一批既有动态性又相对稳定的懂专业、多方面、多层次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要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从有法律专业的党外知识分子中招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激励机制,选拨出优秀的年轻党外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