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7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新时代我国民族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该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地位。荆州市高度重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融在楚天 建功支点”湖北民族工作品牌为抓手,深耕“荆江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位推动、系统谋划、全面铺开,组织全市各县市区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推动法治精神在荆州落地见效、深入人心。

一、深学细悟,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荆州市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关键少数”,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主体班次核心内容。荆州市民宗委牵头联合荆州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发布相关文件。在湖北省2026年第一期有序务工企业带队干部培训会上,邀请长江大学卢川教授讲授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课程,全市统战系统干部、有序务工企业带队老师及负责人均现场参与了学习。沙市区构建班子带头学、全员覆盖学、常态长效学理论宣讲体系,全区10个乡镇街道全覆盖组建“石榴红”志愿宣讲队,开展专题宣讲百余场次。松滋市建立“三层研学”机制,领导带头深学、全域同步跟学、各界实地践学,松滋市委常委会专题研学法律条文,组织各界代表赴卸甲坪土家族乡观摩交流。荆州区将法律解读列入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覆盖38名科级干部。洪湖市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先后组织专题集中学习3次,采取领导领学、原文导学、交流研学相结合方式逐条研读法律条文。

长江大学卢川教授讲授课程
二、多维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各地坚持“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线下,沙市区编制法治宣传手册,相关专题内容全网浏览量突破10万人次;松滋市发挥荆州市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宣教作用,打造沉浸式宣传阵地,绘制民族团结墙绘标语30余幅,悬挂宣传灯箱258个、道旗274面,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石首市依托人民公园、社区等点位布设专题宣传牌,印发宣传手册1000份;监利市设置宣传展板30余块,悬挂横幅60余条,发放法律手册、便民服务卡1000余份;洪湖市开展街头集中普法宣讲,累计发放普法手册800余册。线上,石首市依托“石首统战”微信公众号推送专题普法内容8期;监利市通过“监利发布”等平台推出《监利石榴红》系列报道,推送普法内容50余条,阅读量超10万次;江陵县依托“江陵统战”等政务新媒体定期推送普法内容。

开展集中普法宣讲
三、创新载体,推动法治融入日常
各地将法治宣传与传统文化、民俗活动深度融合。洪湖市依托端午龙舟赛事设置民族团结宣传专区,将法律知识宣讲、政策答疑融入民俗活动全过程;监利市结合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举办民族团结文艺汇演,把法律知识融入荆州花鼓戏、乡土歌谣;沙市区结合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佳节开展“沙市印记——石榴花开·粽享时光”民族文化展演。江陵县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思政课、法治副校长宣讲等多种形式推动法治精神与民族团结教育融合;公安县依托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专栏,定期推送法律全文、权威解读、一图读懂等普法内容。

累计走访群众1100余户,办结群众诉求超九成
四、实干惠民,凝聚团结奋进合力
荆州市各地坚持“宣传与服务并行、普法与实干结合”。监利市聚焦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现实需求,依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玉苏普江本土典型开展宣讲;沙市区面向新疆、甘肃、宁夏等地80余家各族商户开展法治政策专场培训,推动12家民族商户完成油烟净化升级改造;松滋市推行“三个走遍”走访机制和“6634”走访标准,累计走访群众1100余户,办结群众诉求超九成;石首市深入槐树堤回族社区、各宗教活动场所面对面解读法规条文;监利市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少数民族服务综合窗口,打造3处“融情工位”及3个“民族团结进步班组”。

面对面解读法规条文
石榴花开满荆江,法治同心护长久。下一步,荆州市将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以法治力量凝聚各族群众同心合力,推动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相拥,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融入日常、深入人心,共同谱写高质量发展与民族团结同心同行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