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荆门市采取“宣、导、学、查”的办法,不断深化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印发文件“宣”。出台《荆门市关于全面深化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同省民宗委制定的宗教活动场所“四进”、“三上墙”、“八无”要求标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等,印制200份,发放到市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统战民宗部门、市级宗教团体和全市64处寺观教堂,广泛宣传动员,让更多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了解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规范化管理工作中来。
二是专题会议“导”。在全面对接中央、省关于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规定动作”基础上,抓好荆门的“自选动作”,即:管理组织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教务管理正规、宗教活动有序、安全措施落实、财务管理规范、场所环境优美、服务社会积极等8条规范化管理标准。3至5月,我市先后召开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宗教团体季度联席会、宗教团体理事会,学习文件精神,发出工作倡议,引导各场所切实加强宗教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是外出考察“学”。5月中旬,组织部分统战、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赴江浙地区,学习考察规范化管理先进做法;5月下旬,市基督教“两会”组织班子成员及重点教堂负责人,到咸宁等地互访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指导规范化管理工作实践。
四是工作专班“查”。 协调5名县级干部包联7个县市区,围绕全省“四进”、“三上墙”、“八无”要求和我市的8条规范化管理标准,开展了三轮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地方和场所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落实。全市登记备案的场所都悬挂了国旗,开办了党的十九大、全国宗教会议精神、《宪法》、《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宣传专栏,场所管理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