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仙桃市建立了由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市委台办等17家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题调研机制,代仙桃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支持工业企业降低成本加快发展的试行意见》,出台了15条含金量很高的硬措施(仙桃“金十五条”),为解决企业融资难、生产成本高、发展环境欠优等问题提供了政策保障。
《意见》进一步降低了企业成本。一是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对企业的贷款,最高上浮比例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30%,对企业房产、土地、设备等抵押物的评估,评估资金由市财政补贴20%,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除收取利息及符合规定的结算费用外,不收取保证金等。二是降低了企业项目建设成本。对企业建设项目暂停收取防雷技术服务、土地房产测绘费、公证服务费等7项经营服务型收费。三是降低社会保险负担。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上年度未裁员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稳岗补贴。四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签订“直供电”的企业,按照每1000万度电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五是降低管理成本。建立。对企业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费补贴。
《意见》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到市外境外开展品牌专卖、电子商务、连锁网络,巩固并扩大营销网络体系;加强非公经济人才培养。把非公经济人才培养纳入全市人才的统一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期分批进行培训。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对省级及以上机构认定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意见》进一步强化财金支持,扩大非公有制经济有效投入。进一步实行税收优惠。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支持企业向上争取各类产业基金、发展基金等。重点对信用等级高、市场成长好、科技含量高的龙头骨干企业进行“过桥”续贷。通过做大政府性担保平台,力争政府担保额度达到20亿元。
《意见》进一步支持了中小企业成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专项资金,对中小微企业购买的法律咨询、管理诊断、评估评价等公共服务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