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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建立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16-06-06 11:23:5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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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委关于统战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宜昌市委印发《关于建立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宜昌市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规定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委统战部部长或分管副部长担任,成员为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办)、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卫计委、市网管办和三峡大学等13家单位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由市委统战部分管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及时掌握民族宗教领域的工作动态和基本情况,协调解决民族宗教工作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掌握思想动态,了解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对宜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定期研判民族宗教工作形势,汇总各成员单位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情况,部署民族宗教专项工作和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支持和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发挥统一战线作用,积极投身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统一战线工作。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准确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方针,认真研究民族宗教领域的重大问题,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全面落实民族宗教情报信息责任,定期搜集、汇总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信息,规范报送和处理流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保密规定,杜绝泄密事件发生。要将各成员单位落实民族宗教联席会议工作情况纳入统战工作考核范围,定期通报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