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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台“黄金39条”助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0日
  
  为充分激发实体经济市场活力,进一步改善宜昌营商环境,宜昌市出台《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宜府办发【2016】81号),制定39条具体措施,切实为非公企业减负,助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对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生产要素成本、人力资源成本、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等多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提出要减免政府性基金、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整顿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结合企业实际、区分不同对象和标准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地、通信等生产要素成本,对天然气销售实行价格优惠;要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加大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政策力度、对困难企业实行缴纳社会保险优惠;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规范金融机构收费行为;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严格实行通行费减免政策、完善多式联运集疏运网络,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意见》强调,要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者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开展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切断行政审批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的利益关联,杜绝红顶中介,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对《意见》执行中取消、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涉及市直部门必要经费支出的,通过部门预算予以解决。市减负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意见》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督办和通报,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