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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委出台《关于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17-04-19 15:36: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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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民主监督,提高民主监督实效,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崇阳县委制定出台了《中共崇阳县委关于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开展民主监督的四种途径:一是协商监督。无党派人士代表在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的专门会议、专题协商座谈会上提出意见和建议;无党派人士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人大和政协召开的各类会议中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检查监督。参加党委有关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检查;参加廉政建设情况检查;参加其他专项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三是调研监督。无党派代表人士以调研报告、信息专报、建议等形式向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特约监督。无党派人士通过参加网络议政会、电视问政评议、媒体专题栏目,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要求,县委办公室、县委统战部每年年初根据县委总体工作部署,与无党派人士共同制定年度民主监督工作计划,报县委同意后组织实施。在落实反馈上,县委督查室、县委统战部要及时将无党派人士所提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监督对象要在1个月内向意见建议提出人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意见》强化了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保障机制,要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县委办公室、县委统战部要定期对民主监督工作进行研究,加强指导和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协商座谈会,向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积极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帮助提高民主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