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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台政党协商实施办法

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17-04-06 15:54: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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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昌市委出台《宜昌市政党协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党协商的具体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党协商工作,推进了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实施办法》规定,中共宜昌市委与民主党派市委、无党派人士和市工商联开展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共宜昌市代表大会、中共宜昌市委的有关重要文件;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宜昌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关系宜昌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问题;宜昌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等七个方面。
 
  《实施办法》指出,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可以通过会议协商、约请协商和书面协商等三种形式,参与到全市七类重大事项的决策中来。会议协商具体包括专题协商座谈会、人事协商座谈会、调研协商座谈会、双月座谈会、其他协商座谈会等。约请协商可由中共宜昌市委负责同志或委托市委统战部,不定期邀请民主党派市级组织负责同志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小范围谈心活动;也可由民主党派市级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约请中共宜昌市委负责同志个别交谈,通过谈心交心、沟通交流的形式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凝聚改革发展共识。书面协商主要是支持和引导各民主党派市委及其负责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中共宜昌市委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实施意见》结合宜昌实际,对规范政党协商程序、健全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工作联系、协商反馈四大机制等进行了明确。《实施意见》同时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强政党协商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政党协商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把协商切实纳入决策程序,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把政党协商列入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对政党协商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民主,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协商氛围,要强化政党协商意识,熟悉政党协商方法,总结政党协商经验,推进政党协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