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引导全市工商联系统干部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践行“亲”“清”理念,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近日,宜昌市工商联制定出《宜昌市工商联“亲”“清”公约》。全文如下:
一、全市工商联系统干部做到
(一)真“亲”:
提高政治站位,促进“两个健康”。
主动靠前服务,坦荡真诚交流。
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责任担当。
(二)必“清”:
头脑清醒清白,严守党纪国法。
工作边界清晰,干净做人做事。
交往清正廉洁,不谋私心私利。
二、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到
(一)敢“亲”:
主动联系沟通,合理反映诉求。
积极参政议政,大胆建言献策。
关心商会发展,履行会员义务。
(二)扬“清”:
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洁身自好走正道,恪守底线强自律。
义利兼顾行善举,创新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