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综治委《关于调整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综治联系点的通知》(鄂综治委〔2018〕9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综治联系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综治委〔2015〕8号)精神,8月24日,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陈昌宏带领调研组到综治联系点,对通山县综治工作进行了对接和调研。陈昌宏一行深入通山县大畈镇综治中心、大畈镇板桥村综治中心、通山县戒毒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等基层一线单位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了基层基础设施、网格化管理、基层综治力量队伍建设、综治服务保障等工作情况,与基层一线人员进行了具体交谈;召开了综治工作座谈会,听取了通山县综治工作介绍,县公安局、司法局和通羊镇、大畈镇、南林桥镇等单位作了讨论发言。
陈昌宏对通山县综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把综治特别是平安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平安创建工作。二是网络健全。全县各乡镇委书记兼任综治委书记,副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各县直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安保队,各乡镇成立专职治安巡逻队,各村(社区)建立义务巡逻队,形成了县、乡、村、组、中心户五级综治平安网络。三是责任落实。全县综治工作有专题部署,有检查督导,有保障措施,有工作成效。四是注重创新。通山综治平安创建活动有特点,方法手段灵活,注重亲民为民。
陈昌宏强调,进一步做好综治平安维稳工作,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蒋超良最近在全省市州委书记平安维稳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各级干部要切实肩负起平安维稳责任,确保社会平安,关键是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方案、有部署,责任明确,有制度保证,根本的是要做到落地落实。二是要强化主体作用。综治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群众是综治工作的主体,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各项综治工作都要让群众参与进来,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三是要强化系统治理。要注重把控源头,做到矛盾的排查、发现、收集、研判、处置等各个环节都能有效控制。要注重应急处理,对突发的各类问题一方面要尽快地实施现场处置,同时也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实施网上处理。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问题矛盾,做到成效到位、程序到位,防止发生“二次事件”。四是要强化人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浩繁的综治工作任务,庞大的综治工作体系,如何适应形势、适应要求,需要借力信息化的支撑,关键是首先要有一批高素质的信息化、专业化人才队伍,所以,一定要重视加强对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针对通山县有关部门提出的有关基层缺编严重、警力配备人数少、人员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将积极向省政法委、综治委等有关部门反映。
调研中还对如何制定好综治联系点《通山县综治工作三年规划(2018-2020年)》等进行了指导。
通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县委政法委和综治办、财政局、教育局、司法局,以及部分乡镇负责同志参与调研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