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在《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与武汉理工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全面推动双方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合作。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陈昌宏,院长胡仲军,副院长严炳洲、杨旭东,武汉理工大学党委书记信思金,副书记赵经,副校长刘春江出席签约仪式。杨旭东和刘春江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根据协议,省社院与武汉理工大学将在教师讲学、课程开发、教材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双方将加强教学交流,实行教师资源共享;加强智库合作,实现平台资源共建共享;联合设立重大科研项目和专家团队,共同举办高端学术活动等。
据悉,省社院自2011年起已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省内高校联合开展了“大教学、大科研”活动。本次协议的签订,是省社院与省内高校推进合作规范化、常态化的有益尝试。省社院将进一步扩大合作覆盖面,增强省内统战优质资源整合力度。这些合作将对省社院全面深化教学科研改革,培养名师、推出名课、打造名刊、建设名院发挥重要作用,必将开启湖北统战共识教育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