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省政府与国家电网公司在汉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湖北省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工程合作协议》。副省长许克振与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陈月明出席签约仪式并签字。
根据协议,“十三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优先安排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工程,到2017年底,在湖北完成4654个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新增、改造33900个机井的供电设施,实现农田灌溉机井 (含农用小型泵站等)“井井通电”。
此次签约是省政府与国家电网公司继去年签署农村配电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又一重要举措。省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简化项目审批程序,要求各市(州)、县政府将变电站站址、电力线路走廊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工程拆迁、征地、赔偿等方面的协调,加大对非法阻挠或危害电网建设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刘天纵、刘帮)